山东对于陈春秀高考被顶替一事的处罚已经出来了。
看着很长,其实就三类。
第一类:
当事人。
就是冒名顶替陈春秀上大学的那位,她的处罚是注销学历,解除合同,移送司法机关。
第二类:
操盘手。
就是冒名顶替者的父亲,他直接犯有很多罪行,比如行贿,伪造证件等等,所以处罚是移送司法机关。
第三类:
涉案人员。
乡长,校长,所长,主任,科员,这里面有一堆人。
比较重的,比如乡长,也是顶替者的舅舅,还有校长,涉嫌行贿受贿,移送司法机关。
其他的基本上是降低退休待遇等等。
网友们的意见很集中,表示处罚的太轻了,他们给出的案例是清朝的。
什么腰斩弃市,灭三族,发配宁古塔为奴......这个怎么说呢?
心情我理解,但我权当你在开玩笑。
我们已经进入现代社会了,判案不是为了出气。
站在现代文明下,我解释下这个处罚。
对于当事人,就是顶替者和操盘手,能做的就是移交司法机关,然后走公诉的流程,最后根据罪行判决。
调查组是没有权力当场拍板如何如何的。
这不是戏台,不是说包大人一发飙,狗头铡伺候,不带这样的。
调查组能做的就是收集证据,依法起诉。
对于从犯,那几个和行贿受贿搭边的就很容易处理,因为可以移交司法机关量刑。
但是对于听命行事的,你很难走起诉这条线。
所以我们看到有大量的从犯,最后的处罚仅仅是降低退休待遇。
因为你找不到一条对应的法律条文,他们也许就是听命行事。
好比你是某个乡的所长,乡长让你那么干了,你也就那么干了。
你确实是帮凶,但只要我拿不到乡长给你钱的证据,我就没法往行贿受贿的路子上引,那最后对你也只能是行政处罚。
相当于你违背了工作流程,这只能给你一个行政处罚,这种处罚确实也重不到哪儿去。
我理解网友的不满,但这就是我经常说的那句话,人类文明没有进化出什么绝对的东西,一直在做的都是取舍。
你比如美国当年那个著名的案例,辛普森杀妻案。
我相信当时所有的舆论,乃至法官,律师,陪审团都相信辛普森是凶手。
但警方有几个重大的漏洞,导致证据失效了。
这个你怎么说呢?
如果为了维护正义,那就需要强迫执行,这样做辛普森也许被判刑了,可是现有的那套运行的机制也就被破坏了。
你起码造成了两个破坏点:
第一、产生了一个凌驾于司法的存在,他凭什么绕开流程,指定辛普森有罪呢?
他今天可以对辛普森这么做,明天也可以对一个无罪的人这么做。
第二、你也破坏了流程。
警察今天可以违法举证,那明天呢?
后天呢?
下次万一不是辛普森,是取证的环节栽赃呢?
所以不能这么干,宁可辛普森成了漏网之鱼,也不能去破坏那张网。
毕竟美国的整个司法系统都依赖那张网,它在更大范围内,更长时间段,还是有效的。
所以,违法的人和执法的人,是不对等的。
违法的人在暗处,执法的人在明处,违法的人可以胡搞瞎搞,执法的人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采取措施。
我知道你不爽,每个守法的人,都不爽,但这就是现代文明依赖的机制。
你回到古代,包青天动不动狗头铡伺候,清代动不动推出去午门斩首,看着很爽,其实当时整个环境是很糟糕的。
因为和现代文明比,第一、它有一个凌驾于法律的存在,第二、它的规矩也是不清不楚的。
一件事上你可能很爽,搁在更多事上,你就发现不爽了。
所以我们还能做什么呢?
在我看来,陈春秀,苟晶这些人,还能做的就是发起民事诉讼,追求经济补偿。
我就拿苟晶来举例子好了,她的损失是明摆着的。
她当年没有学历,屡屡投阿里的简历不中,要知道那是2000年初,那时候她如果大学毕业了,进了阿里,到今天保底也有几千万。
换句话说,正因为她没有学历,使得她的人生出现了巨大的改变,她至少损失了2000万起。
所以这个损失是存在的,是明摆着的。
当然,你依据这个发起诉讼是不成立的。
我举入职阿里只是给你打个形象的比方。
如果按照以往的案例来参考,苟晶发起民事赔偿,大概可以预期的能判下来的赔偿金额在100万附近。
当然,她起诉的时候可以要的多一些,比如要求赔偿800万,我认为是合理的。
最后能判个100万下来,也是好的。
苟晶今天可能真的不差这百来万,她一个月的销售额就在700万以上。
但她如果能够发起诉讼,实际上对于司法的完善,是非常有效的补充。
事实上,我相信无论陈春秀,还是苟晶,都不太可能发起民事赔偿诉讼,因为太复杂,哪怕有律师表示愿意免费替她们打官司,都未见得能够成行。
复杂体现在两个方面。
从苟晶这件事就能看得特别清楚。
早在2003年苟晶就知道自己是被顶替的,班主任给她写过道歉信嘛。
但她很难怎么做,因为人家上门威胁,什么你的表妹还要读书,你家谁谁谁还要考大学。
这个老师实际上拿她的亲戚朋友们来要挟她。
这姑娘当时没有学历,在杭州扛着大桶的化妆品沿街叫卖,自己也尚未立足,你让她鼓起勇气和班主任打一场官司,是很难的。
她也没有精力,也没有办法承担后果。
调查取证请律师,都是要花钱花时间的。
即便今天,她站稳脚跟了,也处于非常尴尬的位置。
今天仍然有她老家的很多亲戚跟她说,不要闹了,放弃吧。
因为中国就是个人情社会嘛,人和人之间总有关联。
苟晶的七大姑八大姨,总有在当地工作的,念书的,说不定有些人还在体制内。
我们从陈春秀的案例中就能看出来,一个案子不会是一个人做的,拔出萝卜带出泥,最后起码牵扯几十个人。
那实际上就会影响苟晶的亲戚们的利益。
这就是她们极力阻止苟晶的原因。
如果你是弱势的一方,你要求的是正义。
网友们是很乐意起哄的。
事实上,大部分网友是存着闲汉的心态来看待别人的痛苦。
所以他们才会给出动辄发配宁古塔之类的荒唐的说辞,你觉得他们是关心你,其实不是的,那只是一种互联网上的情绪。
他们只是借你的痛苦,在发泄他们自己的不满。
这就是网民嘛。
假如苟晶起诉,要求经济补偿800万,这其实真的一点都不多,这很合理。
但是网上的舆论马上就会转向。
因为在大家的眼里,你从一个弱势,变成了一个强势的存在,你从一个被欺负的,变成了一个很想要的存在。
舆论不喜欢有钱人,不喜欢想赚钱的人,不喜欢很想要的人,也不喜欢强势的人。
这就是互联网的生态现状。
所以当你发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的时候,随着舆论的转向,各种污水都会泼向你,说你问一个80岁的,白发苍苍的老头追究几百万的赔偿。
对方反倒变成了弱势,虽然我们都很清楚,其实对方是个恶棍。
这种不利,会影响方方面面,原本答应帮你免费打官司的律师,可能就不干了。
人家当初肯帮你,是为了迎合网民,提高自己的知名度。
当你的身份从弱势变成强势,从被网友怜悯变成厌弃的时候,连律师也会抛弃你,他想要名,你给不了他名了嘛。
那你就得自己掏大价钱去调查取证,去打这场官司,事实上能赔多少,要看多方身家的。
你要求赔800万,也许判下来只有80万,最后拖延很多年到对方老死,能不能强制执行,还有很多变数。
何况,整个过程中,你在当地的亲戚朋友,都会反复的劝你不要坚持了,因为整个过程,都影响了他们的利益。
上述两点,体现了我们的社会形态,舆论氛围。
所以中国人不习惯打官司。
除非是不死不休的局面,大部分事情都愿意庭外和解。
你想想为啥我们这么盼望青天大老爷,说到底,你不是刺儿头,你也不想闹腾,你希望有一个外力,帮你闹腾,帮你摆平人情社会的纠缠。
人情社会只有坏的一面吗?
要看你怎么看。
你有没有想过,为什么我们在疫情面前,可以响应的这么迅速,执行的这么彻底?
归根结底,我们是个人情社会。
特别个性的人会碍于大部分人的压力,选择牺牲个人的诉求。
大家都戴口罩,你非要折腾,你咋混嘛。
这是人情社会好的一面。
那你说非人情社会,是什么样的?
它也有好的一面,比如美国,大部分人都是刺儿头,员工没事儿都阴老板,动辄装各种理由起诉老板,耍无赖要求赔偿。
美国就是个官司满天飞,讼棍遍地走的社会。
这种社会形态下,遍地都是碰瓷儿的,欺负人的难度很高。
所以美国人不会盼望青天大老爷,他自己就够能闹腾了,自己的事情他也不指望别人来摆平。
但坏处也是明显的,比如疫情期间你就看的很清楚,你什么也约束不了,一个比一个能闹腾。
这就是我开头说的那句话,人类文明没有绝对的东西,一直都是在做取舍,就像跷跷板,压下这头,一定会跷起那头。
作为个人,我本人的性格是刺儿头,所以我能给出苟晶,陈春秀的建议,就是发起民事诉讼。
得罪所有亲戚就得罪好了,人活在世上,你老这么憋屈着,带着遗憾离开,会快乐么?